BOB全站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当然希望自己的商标中能够包含同类型商品的通用名称、主要功能或是原料,因为使用与产品属性相符的词语作为商标,可以让消费者更容易联想到上述企业的产品,这是使用通用词汇作为商标的好处。但是2008年Google的首席法务官就曾抱怨,对于Google商标非常苦恼,因为Google一词日常使用频率太高,已经变成了一个动词被收录到词典,进而变成通用词,这样无疑是在压缩Google品牌空间,因为未来任何出现Google的地方,都有可能是通用词的使用而不是品牌宣传。
2014年5月,杭州一家企业以“嘀嘀打车”商标构成侵权行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8000万元,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13日正式受理此案BOB全站。同年5月20日,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嘀嘀打车正式更名为滴滴打车。2016年5月,双方经过辖权异议、庭外和解、延长审限等程序,就商标转让事宜达成和解协议,妙影公司随后撤回了该案诉讼。
2015年,广州一家名为瑞驰公司的企业也向小桔公司提出起诉,认为小桔侵犯了自己注册的商标,要求小桔公司将其网站和打车软件中的“滴滴”字样删除。据了解,该公司2013年11月获准注册了“嘀嘀”文字商标,核定服务项目包括信息传送、电信信息、电子公告牌服务(通讯服务)、提供全球计算机网络用户接入服务等。2015年4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广州市睿驰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认定“滴滴打车”的运营单位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不构成侵权。
2014年7月,中顺洁柔公司发现南通市濠景纸品厂在其生产的濠景卫生纸产品上使用“柔洁”二字进行标识,侵害了中顺洁柔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万元,同时在媒体登出声明消除影响。2015年3月,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对这起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使用通用词汇描述产品特点不构成侵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系使用通用词汇描述产品特点,无攀附原告商标的故意,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010年4月,创业板公司朗科科技发布临时公告,称其“优盘”商标被商标评审委员裁定撤销。这又是一出商标名称通用化(genericide)的悲剧,国际上许多名噪一时的商标名称,像Thermos、Aspirin、Escalator、Zipper、Nylon法律依据商标法57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就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法59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律师分析:商标名称通用化既有商标本身、垄断经营等原因,也有权利人使用及管理不当的原因,更有竞争对手等第三方的作用。值得警惕的是,商标名称成为通用名称之后,有可能遭受类似“优盘”一样的被撤销商标注册的后果。即使保留商标注册,也会因对方主张合理使用,而在商标保护上受到极大地限制。
第一,通用词能否注册并不仅仅看词汇本身,而是要将其与使用的商品联系起来。如“Apple”牌苹果或“Apple”牌果汁很难注册,因为它是一个描述产品原材料的通用名称,一旦获准注册,会给其它商家带来巨大影响,但“Apple”牌电脑、手机确实有显著性的,可以获得注册;
第二,要判定是否侵犯商标的专用权BOB全站,就普通商标而言,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双重相同);或在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或在相同的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的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