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全站我国实行商标注册制,原则上商标法主要保护已注册商标;但对于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也在某种程度.上予以保护,这主要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遏制恶意注册的需要。从道理上说,在先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通过长期、大量的商业使用和宣传,在未注册的商标上承载了企业的商誉和市场竞争力BOB全站,因此商标使用人对于其未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从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上说,商标的恶意抢注不仅侵害了在先使用人对于其商业标识所享有的合法权益,造成其市场交易机会的丧失和利益的损害,也会使消费者造成混淆误认。而在实际保护效果上来说,商标法对于未注册商标的保护程度还是有限,建议更多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寻求更有力的保护。
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对于尚未大量投入使用的商标,我们在审查商标是否符合授权条件时,会依法适当从严掌握判断标准,充分考虑消费者和同业经营者的利益,尽可能消除商标混淆的可能性;而对于使用时间较长、已建立较高市场声誉和形成相关公众群体的商标,我们也会充分尊重相关公众的自主选择,维护已经形成和稳定的市场格局和经济秩序BOB全站。
一方面BOB全站,人们在选择和设计自身企业商标的过程中势必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而更为重要的是,企业在选定并使用了某个标识作为他们的商标后,会通过不同于(或高于)同类竞争者的广告宣传等经营活动,使该 商标在市场上建立起- -定的信誉,而在这些活动中,均不同程度体现出创造性劳动。
过去商标局和法院都能认定驰名商标,现在为什么很少认定了,而且也不让企业用驰名商标做宣传了呢?
这个现象直接原因是2013年商标法进行了修改,增加了驰名商标按需认定和不得在商业活动中进行宣传的规定。从本质上说,这一变化体现了我们终于扭转了长期以来对商标本质的误解。实际上,驰名商标只是我们依法对商标进行保护的-一个法律上的概念,绝不是一种企业荣誉或商业宣传的工具。商标反映了-个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品质,承载着企业商誉,因此,-一个商标是否著名,完全不能由政府或法院说了算,而是要看这个品牌在相关市场中的竞争力,归根结底,是消费者选择的结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