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全站品牌是一个企业乃至国家竞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体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工作,“十二五”时期,品牌建设首次纳入国家规划,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在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品牌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国知名品牌的数量与我国经济在世界上的地位不相称,存在着企业创建品牌的主体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促进品牌成长的市场环境还不够成熟、品牌建设缺少统一的协调推进机制和配套措施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做好质量品牌建设工作。1月5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此问题协商座谈。现将有关发言摘登如下。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副局长,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理事长刘平均:建议设立“品牌日”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BOB全站世界进入品牌经济时代,但我国在品牌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在联合国统计的440种重要工业产品中,我国有281种产品产量居全球第一,但是在美国发布的世界品牌百强中,我国只有华为、联想两个企业入围;二是我国产能过剩,积压了大量产品,而我国消费者却大量购买国外商品。建议:
一、成立品牌发展指导委员会,对品牌建设进行顶层设计、系统规划,并将“品牌价值提升工程”列入“十三五”重点专项。建议将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品牌建设纳入国家创新体系予以扶持,建立省以下品牌建设促进机构,完善品牌服务体系。
二、出台《品牌建设促进条例》,加大知识产权和品牌保护力度,为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经济,创造优良环境。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企业强强联合;取缔以营利为目的的乱评比、乱发牌子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法行为。遵循“名牌应在市场竞争中产生,名牌最终要被消费者认可”的指导思想,培育中国知名品牌和国际品牌。建议将12月12日设立为“品牌日”,每两年召开全国品牌大会,提升全社会的品牌意识,树立国家品牌形象。
三、设立品牌发展基金,形成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投资机制,并将品牌价值评价结果纳入金融支持的链条。
四、结合国家事业单位改革,整合资源组建“中国品牌研究院”,列入国家公益事业系列,开展品牌经济、品牌价值评价的理论研究。在此基础上,联合美欧相关机构,成立国际品牌研究机构,获取品牌评价和人才培养国际话语权。
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玉光:加快推进品牌建设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品牌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资产,承载着人们对产品和服务的认可。由于品牌与知识产权密不可分,甚至品牌本事就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态,从目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成熟度来看,加快推进品牌建设,尤其需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议:
一、企业需努力。一个成功的品牌要包含:独有的新技术,从而开辟新的市场,而这种新技术往往以专利的形式给予保护;优质的市场服务,从而以商标的形式在人们意识中占据重要位置;既有独有的新技术,又有优质的市场品牌认可。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品牌与知识产权密不可分的关系,主动将知识产权的申报和保护纳入建设知名品牌全过程。
二、市场需发力。企业在经营活动和建设品牌的过程中,需要市场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不能允许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成为常态,而使品牌的无形资产被侵蚀。此外,面对我国虚拟经济中数字环境下的越来越多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如在互联网上售卖假冒名牌产品和伪劣产品,我国应建立一套严厉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净化和规范网络市场。另外,市场的法律环境应该为品牌创立者提供一个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判结果的可预见性。可研究和适时建立知识产权高级法院,给全世界、包括中国投资者以信心,并引领重大知识产权案件判决带来的对社会和经济影响的走向。
三、政府需定力。“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深化知识产权体制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需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全民“双创”提供和监管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政府的运作应方便和有利于创新和品牌建设。深化知识产权体制领域改革,从体制改革中释放出创新和品牌建设的红利。为使改革稳妥进行,可先在有条件的省份和自贸区试行知识产权体制机制的改革,积累经验,再推进到国家层面的改革,以加快我国的品牌建设。
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副局长,中华商标协会会长刘凡:商标应为品牌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谈品牌是个时尚的话题。岁末年初,各项评比热闹非凡。这一方面说明大家对品牌的重视,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品牌的价值。但同时,谈品牌也是个着急的话题。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我国品牌的知名度、认可度,我国品牌对GDP的贡献率皆有一定差距。
中国“世界工厂”的地位,很大一部分依赖于低廉的人力成本,而近年来人力成本的持续增加将凸显商标品牌的重要。
此外,在商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过程中,跨国公司经常采取兼并、雪藏等方式封杀各国优秀商标,类似事件在我国也时有发生。这些充分说明,品牌建设任重道远,商标工作大有可为。为此,建议:
一、社会要提高认识。品牌最直观的含义是指商品的牌子,因此要通过商品来体现,要通过符号来标示,当今世界惯例是用商标制度来保护品牌;品牌不是荣誉概念,而是中性词汇;品牌是柄双刃剑,“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如“三鹿奶粉”,曾经辉煌,得到无数荣誉,一旦造假,万劫不复。
二、企业要坚持执着。一是定位,就是要找准产品的特定品质,体现差异化优势,这是商标品牌的核心;二是聚焦,收缩商标品牌的焦点,而不要盲目扩张;三是承诺,要诚信经营,顾客至上。
三、政府要依法保护。一是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切实保护商标等知识产权;二是鼓励支持企业做强做精商标品牌,充分发挥商标纽带作用;三是切实加强商标研究,为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主席: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
围绕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议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专门召开了行业协会座谈会,并赴北京、江苏、上海进行了实地调研。受专题组委托,我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作一汇报。
当前品牌建设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品牌建设欠缺顶层设计和战略指导;二是政府对品牌建设的政策激励不够;三是企业和社会品牌意识缺失;四是品牌价值的评价体系比较混乱;五是知识产权保护严重不足。
一、将品牌建设作为国家战略,列入“十三五”重点发展规划。明确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分领域、分行业制订品牌建设的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重点培育扶植一批骨干企业品牌,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服务水平和促进技术创新。由国务院组建中国品牌发展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品牌发展的总体战略,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品牌有关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参与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政府要建立鼓励创新的长效机制,引导企业通过掌握专利核心技术创立品牌,做好品牌认证、品牌宣传等服务。
三、对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提升其专业服务能力,发挥其服务企业品牌建设的功能。通过发挥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培育具有国际权威的品牌评价机构,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品牌价值评价和发布机制,坚持品牌评价的公平和公正。
四、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执法,加大对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保护力度。建议制定《品牌保护条例》,修订专利法等有关知识产权和品牌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议工商、质检、公安、监察等部门合作,明确责任,有效衔接,形成一套完善的监管惩处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目前我国品牌建设存在六个方面问题:品牌质量不够高,品牌的意识不足,品牌培育不够,品牌保护不严,品牌评估不定,品牌制度不全。从以上问题看,品牌建设需要质量为本、意识为先、培育为重、保护为要、评估为准、制度为纲,所以它是微观见诸于宏观的系统工程。从政府角度抓这个事,还要从制度创新上着手。总体战略分为四个方面:品牌建设工作应该纳入国家创新体系和国家工业产业的升级体系中;抓紧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建立品牌建设的创新机制;政府要加强政策支持、法律保护。
具体政策则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品牌保护方面。要实行产权侵权的被告举证制度,加大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和法官专业的培训,统一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区域、不同国家的品牌保护原则;二是支持政策。对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价值的品牌,应该享受各级政府鼓励创新和转型升级的产业政策。优先发展装备工业和高级技师的队伍。对优秀品牌所需要的质量环境的改造要给予财政资助;三是“三个结合”,结合“双创”活动,鼓励个人和家庭自创,结合国资改革,盘活和振兴传统品牌,结合“走出去”,畅通国际品牌合作的通道。四是加大服务,建立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市场化的品牌服务体系,完善品牌评估的质量标准体系,探索建立社会主办、行业自律、市场验证、政府监督的品牌评估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驻农业部纪检组原组长、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会长朱保成:培育好、建设好、保护好农业品牌
刚刚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使之契合消费者需要。我体会培育好、建设好、保护好农业品牌,对加强农业供给侧改革意义重大。为此,建议:
一、加强农业品牌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近年来,以“三品一标”(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为代表的品牌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依然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品牌主体不强、区域品牌理念尚未普及等问题。因此,建议把农业品牌建设放到更高的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并研究出台相关制度政策。
二、加强质量安全管控。安全放心的品牌农产品是“产”出来的,BOB全站也是“管”出来的。要以实施品牌战略为契机,建立一套完整的符合市场规律、弘扬品牌价值的标准体系、认证体系及监管追溯体系,提升政府公信力,增强消费者信心。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监管。农业的非标准性、同质性等特点,使得保护工作困难重重。因此,要下更大力气保护以农产品地理标志为代表的农业知识产权,以提升农产品竞争力。要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依规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品牌农产品的行为,净化农产品市场。
四、加强农业品牌的公益宣传。农业品牌相对其他品牌具有公益性、弱质性和特殊性,农业品牌主体相对较弱,对品牌的营销推广能力有限。因此,建议政府加强农业品牌的公益宣传,让优质放心品牌提高市场知名度,在保证消费安全的同时,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转化升级。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一轻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奇:多管齐下让假冒山寨行为无处遁形
“假冒山寨”无品牌、无创新能力、低成本扩张的无序发展,不仅导致产能过剩,还造成市场混乱,削弱创新动力,破坏品牌建设生态环境。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违法成本低,处罚力度轻。二是制度和执法体系有待完善。管理部门交叉,影响执法效率;“谁申请谁受益”专利保护原则不利于保护专利原创等。三是政府在品牌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够。对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建设认识不够,轻原创而重引进;对山寨、侵权等行为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对此,建议:
一、重塑“尊重原创、假冒”的价值观,打破地方保护主义,铲除假冒山寨违法行为滋生的土壤;尽快出台“国家品牌战略纲要”,各级政府发挥促进企业品牌建设的主导作用,拿出支持品牌建设的奖励措施和财税政策。
二、完善立法,严厉执法,降低维权成本,提高违法代价。当前形势下应重拳出击,从重处罚;减低案件立案标准,加大刑事追责。
三、大力鼓励有管控能力的、品牌化的商业连锁系统加快拓展,收编、压缩自由批发市场和零散店发展空间,斩断假冒山寨产品销售渠道。
四、建立大数据管控系统。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审批蒙混过关和误导消费,让假冒山寨行为无处遁形。
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题围绕加快推进品牌建设建言献策,体现了对品牌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质检总局作为国务院质量工作的主管部门,加强品牌建设责无旁贷。介绍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我国品牌建设的基本情况和质检总局所做的工作。进入“十二五”时期,品牌建设首次纳入国家规划,“十二五”规划发布后,我们会同七个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指导意见》的部署,质检总局开展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引导广大企业创建品牌;二是组织有关机构研究品牌;三是推动各地政府打造区域品牌,组织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四是动员社会力量保护品牌,建立品牌的维权保护机制,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五是发动各类媒体宣传中国品牌。
二、我国品牌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十二五”期间,我国品牌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自主品牌仍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品牌建设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从质检的角度来看,我们认为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质量问题制约着品牌发展;我国产品总体处于全球产业链的中低端,标准水平和可靠性还不够高,缺乏关键核心技术,尤其是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国家质量技术基础需要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工作还缺乏统一的协调推进机制和配套措施。
三、“十三五”期间质检总局推动质量品牌建设的考虑。政协一贯关心品牌建设,特别是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了一系列提案建议,包括把品牌纳入“十三五”规划、组建指导委员会、建立品牌评价发布机制、营造良好环境,我们都非常赞成。下一步,质检总局将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加强供给侧的质量提升,做好“十三五”期间质量品牌建设工作。一是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品牌建设的规划和立法工作。比如和发改委等各部门一起研究专项规划,指导各地完善推进机制。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加快推进质量促进法的立法,提供法制保障;二是完善品牌的培育机制,建立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进一步深化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特别是用好“中国质量奖”的评选表彰结果,以质量提升来树立中国品牌的国际新形象;三是推动品牌评价国际互认;四是加大品牌的保护力度,联合商务、工商、知识产权等部门加大打击假冒伪劣的力度,保护优势产品,建立舆论监督机制;五是组织实施好质量品牌的提升工程。
政协委员对我国品牌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把握得非常准,对问题根源的分析也很透彻,提出的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商务部的工作很有启发意义。
大家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大体可分为三个层面。一是企业层面的,比如董明珠提出要加大技术创新的力度,提高品牌的技术含量,这更多需要企业解决。二是行业组织层面的,如刘公勤委员提出的加强品牌评价和标准化工作,行业协会和商会做起来可能比较好一些。第三个层面是政府,有很多工作是需要政府做的。结合商务部的职能,我们做了几项工作,一是品牌促进工作,金建华委员提出振兴中华老字号,商务部已分两批认定了1128个中华老字号,围绕中华老字号的商标注册、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传统技艺的改进和营销模式创新,包括连锁店、线上线下融合,商务部都给予了支持,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上海静安区、杭州上城区、青岛市南区、广州市白云区,已经建了四个商务部的品牌消费集聚区,这个效果也很好。二是品牌推荐工作,我们在广交会上专门设了中国名牌的展区。另外我们还会同新闻媒体做了中华老字号、中国丝绸、中国制造等公益性的宣传,效果也还可以。三是品牌保护工作。四是品牌信息服务工作,指导中国商业联合会编制了中国品牌发展报告和发展指数。
下一步,根据大家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对中华老字号传统品牌的宣传。二是对一些新的品牌,尤其是对流通行业和消费行业的新品牌建设,加强支持力度。三是从政府角度构建品牌的服务体系;四是支持中国品牌“走出去”,走向世界。
商标是品牌的外在表现形式,是获得法律保护的一个主要途径。2014年底,国内每万户市场主体拥有的商标量是1210件,三年前还不到1000件。我国的商标注册量和申请量已经连续14年居世界第一,2015年1-11月的申请量就有257万余件。
另外,我国商标品牌的国际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其他国家到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保护的已经连续7年居世界第一,累计20多万件。但中国企业到其他国家申请保护的就少了,累计2万多件,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中排在第六七位,没有很大的变化。
品牌发展的环境也在不断好转,国务院的“双打”领导小组,每年都布置打击侵权假冒的工作安排,力度在不断加大。但还是有问题存在,一是形成监管的合力不够,二是行政处罚的力度不够。
当前品牌建设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但是问题也很多,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我们的民族自主品牌还不强,知名品牌较少,品牌竞争力亟须提高;二是市场环境不是很乐观,假冒侵权,包括商标的抢注问题仍然比较严重。
政协委员们都提出很多很好的建议,我都赞成。如委员说,出台商标品牌方面的政策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是完全必要的,但要处理好和“十三五”规划、“中国制造2025”的关系,这个很关键。在品牌建设方面,要避免走过去行政评比、排序、发牌子的老路,要处理好政府、企业、市场的关系,要依靠市场的力量,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工商作为商标的主管部门,作为市场监管执法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将更好地发挥作用。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许多推进品牌建设的法律法规,但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仍然存在,致使劣币驱逐良币、山寨击垮品牌的现象屡屡发生。这不仅严重阻碍了品牌建设的步伐,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还影响了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的健康发展。推进品牌建设,必须强化法治保障。对此,建议:
一、针对无法可依问题,抓紧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建议根据经济发展新常态,特别是“互联网+”发展需要,对专利法等法律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尽早出台电商平台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针对有法不依问题,强化诚信建设和法制教育。建议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商业诚信制度;加大普法力度,尽快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增强各级各部门依法办事自觉性,真正做到法有授权必须为。
三、针对执法不严问题,加快执法职能改革和执法能力的建设。建议加快调整执法职能,集中执法管理,明晰部门权责,创新综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全面推行三审合一。
四、针对违法不究问题,建立健全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改革维权举证司法流程,降低维权成本,为品牌持有人提供便利经济的维权通道;加重对侵权行为的处罚;运用新技术,强化追查力度,提高追究效率;对执法人员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汉生堂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嘉音:编织一张“过滤”假冒伪劣的品牌保护网
祖国改革开放,经济高速发展,但是,假冒伪劣商品有所泛滥,特别是在互联网上。假冒伪劣不仅对中国品牌建设、创新品牌和经济健康发展造成严重影响,还对人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甚至构成生命威胁。
2014年,我所在的汉生堂药业跟同仁堂合作生产治疗不孕不育的中药,由于产品被假冒伪劣团伙仿冒,导致汉生堂药业被列入2014年药监局“黑名单”,企业被香港卫生署查封。经过一年时间,地下团伙才得以破获。通过这个事例,我建议:
一、国家要成立品牌发展局,制订品牌发展战略,促进中国品牌健康发展。二、加强商业商德教育,通过组织学习、社会宣传、大众媒体及行业协会,提升商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三、迅速建立与市场相应的品牌标准体系与品牌保护机制,成立权威机构统筹监管品牌保护与打击假冒商品,形成以工商、质检、药监、公安、司法对原料、生产、批发、销售各个环节的一条龙式监管。四、健全法律法规,加重对假冒侵权与伪劣商品的处罚,对严重危害健康者应有相应的法律制裁。五、打击假冒伪劣、保护名牌商品必须要延伸至互联网与电商范围,应督促电商把好药品、保健品入店的闸口关。六、政府相关部门要对保护品牌与知识产权给予支持、指导,还要有相应的鼓励政策。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接受媒体与民众的举报,建立快速核查处理机制,打压制假售假的生存空间。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香港经纬集团董事局主席陈经纬:品牌建设需要政府、企业、媒体三方共同努力
品牌建设是“十三五”供给侧和消费侧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下面从企业角度谈谈品牌建设的意义、企业自身的努力和政府宏观环境。
一、品牌建设既是国家战略,也是企业战略,是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一带一路”战略为中国企业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从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提供了大思路、大方向。品牌是企业的生命力,企业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自己的品牌。
二、品牌建设需要政府加强顶层设计。品牌建设是国家和企业软实力的体现,目前很多人把商标等同于品牌,把产品等同于品牌,政府对品牌建设还缺乏系统性的指导意见。现在很多领域都有中长期发展规划,而品牌建设没有,建议相关部门紧抓品牌建设,政府可从市场准入、税收优惠等方面,激励企业主动参与品牌建设。
三、品牌建设需要媒体的监督和引导。建议相关部门组织类似的“中国品牌万里行”、“中国品牌走出去”等重点活动,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为企业品牌建设提供正能量。
一、标准化是建立品牌和企业持续性发展的根本。应该将产品各环节纳入标准化管理,加大利用文化来提升品牌的社会综合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形成与行业、国家、国际相配套的标准体系。另外对创立品牌的企业和创新的企业应该加大奖励和扶持。希望国家能制定公开透明的奖励机制和扶持政策,同时加大对认证机构的监管力度,提高认证的公信力,坚决杜绝灰色地带。
二、给予农业企业更大的税负发展空间。农业企业在发展和树立品牌的过程中,龙头企业扶持带动的作用大过自身资源的发挥,更需要将有限的微薄的利润发挥最大的市场效益,另一方面由于行业特性,作为农业企业税收方面可供抵扣的来源比较少,仅只有固定资产、原料等,但所生产出来的产品,却按工业产品进行计税,造成税负过重。希望国家建立健全各行业在工商、税收、质检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大品牌在生产和流通上的支持力度;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加快完善打击假冒的法律体系加大打击力度,并且鼓励和支持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利用;加强自律管理和自主维权工作,并坚持不懈地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制定严厉的法律,采取强有力的制裁惩罚手段,使所有人都不敢假不敢仿,为品牌发展保驾护航。
三、原产地保护(地理标志产品)实施和贯彻执行。建议切实落实这些原产地产品的消费市场的认知以及市场监管。希望国家能建立健全品牌保护和发展的各项标准,制定更符合行业发展的扶持和税收政策,净化市场发展环境。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刘公勤:以品牌价值评价推进品牌建设工作
品牌价值评价不仅是打破发达国家垄断品牌评价话语权的关键环节,而且,还为“供给侧改革”提供助力,促进优胜劣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供需关系。
现阶段我国品牌价值评价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缺乏权威的品牌评价机构;二是国内品牌评价还存在评价标准不统一、评价结果差异大、评价组织乱等问题,难以体现品牌评价的导向作用。为此,建议:
一、推进品牌评价标准建设,构建科学公正的品牌评价体系。充分利用我国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品牌价值评价技术委员会(TC289)秘书国的优势,加快建立符合中国利益诉求,全球公认的品牌评价标准体系。通过品牌评价体系的建立和推广应用,推动我国企业品牌建设,创新培育高端品牌。
二、创新品牌价值评价方式,推进品牌评价市场化。依靠市场机制,通过权威的专业机构引领品牌价值评价和发布工作,改变政府主导、专家评价的传统方式,提高评价的客观性、专业性、可持续性。同时,采用品牌评价大数据和消费者心智认同体系等创新方式,帮助企业规划品牌发展战略,推进“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三、积极培育国际权威品牌评价机构,促进品牌评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品牌建设社会组织的管理、监督和专业指导,培养具有国际权威的品牌评价专业机构,为我国品牌价值提升和走向世界保驾护航。建议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研究项目《品牌评价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示范》为契机,培育国际化品牌评价人才队伍。
品牌是个活的东西,是一种语言,它可以表达。品牌也是一种承诺,核心是质量,是技术,是服务,是一种信誉。归纳起来讲,品牌是一种形象,也是一种认知。为此,建议:
一、从标准着手。国家对各行各业产品有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标准有一定的高度,产品形象和地位才有一定的高度。如,我国的汽车行业标准不够高,汽车产品就无法在世界上受人尊重。
二、打击假冒伪劣。假冒伪劣产品的存在,对中国的品牌形象有很大伤害,也使我国转型升级,品牌建设都受到影响。
三、政府采购尽可能采用中国品牌产品,这对提升中国企业的品牌影响,有很大帮助。
四、做品牌不能急于求成。做品牌,要从点滴做起。国家品牌、民族品牌、企业品牌,具体到产品品牌,之间相互联系。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都是中国品牌的组成部分,是分不开的。
一、制定中华老字号品牌发展纲要。品牌的生长是一个长期精心的培育过程,要经过几代人努力,才能达到百年精品。品牌企业一定要有长期发展战略,要坚持品牌的传播、创新、培育,走品牌的国际化道路。同样,国家有关部门一定要制定中国品牌发展纲要,特别在纺织、服装、电子商务、家用电器等消费品行业当中,打造一批国际知名品牌。
二、营造促进民族品牌创新发展的生态环境。在2015年意大利世界米兰世博会上,某一个中国男装品牌在服装工艺设计和世界大牌不分上下,但其在国内市场的价格和认知度却不高。为此,要从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和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角度出发,国家每年召开中国品牌大会,倡导营造良好的品牌生态环境。
三、培育民族品牌的领军人物至关重要。民族品牌的发展需要一大批对品牌有深厚感情的领军人物,要靠领军人物和领军团队的努力得以实现。为此,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对中国民族品牌领军人物予以培养指导,特别要指导获得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品牌掌门人和领军人物“走出去”,在国际化道路上引导中国民族品牌走向世界。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电商带来无限的发展空间,但是与世界知名电商相比,我国电商品牌创建和成长时可享受的内外部有利环境有限,“品牌泡沫”、“品牌空心化”现象十分严重,电商发展也面临管理方式不适应、诚信体系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为此,建议:
一、建立政策法规制度,构建电商诚信保障体系。建立工商登记制度,确立各个电商主体从事经济活动时的基本原则、法律地位、实体身份、电子签约、信用管理、市场环境、消费者保护等基本规则;建立数据共享制度,促进部门间、区域间电商数据的实时互联、监管信息的广泛共享,发展电商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引导建立良性竞争的电商市场环境;建立监管执法制度,严惩制售假冒伪劣的电商和企业,追究网络服务商引进假冒伪劣电商和产品的责任。
二、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电商品牌发展环境。建立电商质量监督机制,在电商中积极推广实体企业生产的规范化与标准化,借鉴实体企业的质量认证体系,建立电商品牌认证与评估体系;引导电商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建立“互联网+”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发挥互联网及社交媒体优势,为电商品牌成长营造清新舆论环境。
三、引导企业建立电商平台,利用网络提升自身品牌竞争力。实体企业应建立电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齐头并进,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树立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的示范效应;企业应借助电商优势,发展移动社交、新媒体、社交电商等网络营销新模式,扩大品牌影响;企业要与“互联网+”相结合,以融合促创新,通过电商销售渠道,扩大市场份额,实现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完善财税制度,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宽电商企业的投融资渠道;支持银行业借助互联网技术发展网络借贷、支付结算等业务,方便电商借贷和客户网络支付的需求;加大财税支持,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对电商品牌以及相关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
今天的座谈会我感触很深,每一位同志的发言都跟知识产权局的工作有关。首先,我想说明两个问题:一是知识产权的确与品牌密切相关,可以说专利是产品的“芯片”,商标是“名片”,而品牌则是“形象”;二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应该不断加强,目前的保护效果与社会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我局近年来连续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2012年社会满意度在63分左右,2014年增长到69分左右,应该说分数还比较低。刚才有同志谈到,我国的专利维权存在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现状,这的确是当前专利保护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我局也已经注意到。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决:
一是大力推进专利法的修改。去年7月,我局已经将专利法修改草案提交国务院审议。此次修法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为了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赔偿低的问题。比如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入了行政机关对于重复侵权、群体侵权行为的查处机制等。同时,关于外观设计局部保护、电商平台专利保护义务,举证责任分配等问题,也都在一并推动解决。我们力争尽快将专利法修改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二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不断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十二五”伊始,全国专利侵权纠纷和假冒专利的行政执法办案量大约为3500件,而到了2015年这个数量已经达到了35000件左右,是五年前的十倍。这既说明了当前专利侵权现象还比较严重,也说明了大家对专利行政执法保护的信任和依赖在不断提升。过去很多专利权人被侵权了也不愿意去投诉,现在看来,这个问题在不断改善。
三是要综合采取措施更好地解决专利保护的问题。例如,建立知识产权诚信体系,把故意侵犯专利权的主体和行为记录在案;采取仲裁、社会调解等多元化的专利纠纷解决途径;在产业聚集区建立快速维权机制,我们已经在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建立了一批集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于一体的快速维权中心,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四是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让知识产权文化深入人心。
企业发展一定要有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品牌一定要走原创道路。格力有7个研究院,有60几个研究所,研究开发技术人员有1万人,这些技术人员全部都是自己培养的,没有高薪从外国请进来的,也没有外面聘请的高级人才,这样能做到产研一体,能快速转化成生产力。建议:
一、政府要保护企业权益。企业培养人才要付出很大成本,但经常面临被“高薪挖人”的情况,此时政府应出台政策保护企业权益。
四、政府支持企业创新,不要给予资金支持,要用市场化手段进行激励。要加强质量控制评估、检测,这样产品质量才能上去,才有可能做出品牌。
品牌,是一个企业、一个产业乃至一个国家的重大无形资产,必须掌握并运用好这一利器。
综合国际国内经验,品牌的开发具备五大要素:技术领先、创新,具有独创性;有广阔的市场;可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可形成行业标准;具有被广大消费者接受的文化标识和形象特征。
在品牌的开发中,一方面需要企业特别是技术持有者的不懈努力,另一方面需要国家维护、支持品牌,帮助品牌走出国门,在全世界立足。为此,建议:
一、国家有关部门设立创新技术和标准实验室,以品牌产品为国家标准,淘汰落后产品,提升优质品牌和我国民族工业的竞争力。
三、制定品牌无形资产评估标准,推荐品牌上市,依托资本市场帮助品牌企业融资,包括并购和其他资本运作,以达到小并大,弱变强的规模效益。
四、品牌不能乱、不能杂。据了解,仅照明灯具厂家我国就有一万多家,仅广东地区竟多达四千多家,其中绝大多数的产品不是没有品牌就是抄袭别人的品牌。为此,建议国家以产业为单位,梳理龙头品牌,有计划有先后地孵化培养各行各业的优秀品牌,从而形成万马奔腾、一马当先的中国民族品牌阵容。
品牌是一个企业、地区乃至国家竞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集中体现,既是一个国家硬实力的体现,是科技水平、创新能力、资源配置、管理状况等多种因素的集成;又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体现,是法治环境、文化教育、价值理念、诚信建设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反映。
据有关方面统计,全球市场80%的份额是由20%的优势产品占据,当国际市场从商品消费进入品牌消费的阶段,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已经成为全球市场竞争必须争夺的制高点,我国也把加强品牌建设作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特别是“十二五”时期,品牌建设首次纳入国家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明确提出了“加强企业品牌建设”、“推动自主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加快发展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的要求。最突出的是习2014年特别强调要推动“三个转变”,即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推动“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品牌建设的一系列指示和精神,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质检总局等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建立机制,出台举措,积极推进品牌建设。据统计,相关部门先后培育和认定了7000多个优质产品、2000多个名牌产品,3000多个驰名商标以及1000多个中华老字号。
当前,我国的经济总量已经达到世界第二,成为世界第一大贸易国,但是我国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显著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寥寥无几,自主品牌建设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
品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写入了“十三五”规划建议,我国将大力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以落实“中国制造2025”为契机,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供给体系质量的总体水平,保障质量安全,为实现“三个转变”,创建更多的中国品牌,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