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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某部3栋建筑装饰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函》)(二)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提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函》)(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BOB全站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承诺书)(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七)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要求设置。BOB全站(八)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方式: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cn)进行购买。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附件: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标书款汇款凭证。BOB全站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谈判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收款账号信息(请使用对公转账并备注项目编号:TC2394004): 收款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收款银行: 建设银行广州北较场支行 银行账号:4400 1400 1130 5300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