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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全站学术丨山西壶关上好牢村宋金时期砖雕壁画墓建筑装饰系统初探

  BOB全站本文刊发于山西壶关上好牢村宋金时期砖雕壁画墓作为完整保存了仿木构建筑形象与建筑装饰形象的案例,对宋金时期建筑装饰的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本文基于精细测绘成果,对山西壶关上好牢村宋金时期砖雕壁画墓M1主室的建筑装饰形象与建筑色彩进行了系统整理与记录,对其建筑装饰形象进行了多方案色彩复原的对比,并探讨了该墓装饰与《营造法式》彩画系统的关联性,总结了其建筑装饰特征与装饰手法。

  山西壶关上好牢村宋金时期砖雕壁画墓作为完整保存了仿木构建筑形象与建筑装饰形象的案例,对宋金时期建筑装饰的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本文基于精细测绘成果,对山西壶关上好牢村宋金时期砖雕壁画墓M1主室的建筑装饰形象与建筑色彩进行了系统整理与记录,对其建筑装饰形象进行了多方案色彩复原的对比,并探讨了该墓装饰与《营造法式》彩画系统的关联性,总结了其建筑装饰特征与装饰手法。

  山西壶关上好牢村宋金时期砖雕壁画墓1号墓(下文简称为“上好牢M1”)位于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上好牢村与下好牢村之间公路西侧的农田,发掘后已进行原址保护。

  在2015—2018年期间,清华大学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所、山西省考古研究所晋东南工作站与广州慕光科技有限公司对上好牢M1进行了两次联合现场调查,通过高动态影像采集、三维激光扫描、色彩测量及微距摄影等精细测绘方法,对其墓室结构与装饰信息进行了较为完整的信息收集。

  上好牢M1建筑结构保存相对完好,墓室内部相对湿度长期稳定在70%左右,温度为12摄氏度左右,构件表面覆盖一层明显水汽。室内建筑彩绘亦呈现出较好的保存状态,其中西、北两侧小室建筑彩绘褪色较为严重,主室建筑彩绘保存状况较好,故本文以上好牢M1主室为研究重点。关于上好牢M1砖石砌体的基本情况在发掘报告中已有阐述,本研究团队近年调查的重点在于以往墓葬调查报告中未能充分记录和阐述的仿木构建筑形象与建筑装饰形象两个层面,其中关于仿木构建筑形象的研究已撰另文发表,本文为上好牢M1主室中“建筑装饰形象”的专论,部分内容曾在2019年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史学分会年会上进行报告。

  以砖、石等材料对木构建筑形象进行模仿的现象在中国墓葬建筑中较为常见,荷雅丽在《仿木构:中国文化的特征——中国仿木构现象与西方仿石构(头)现象的对比浅谈》一文中对此现象进行了初步界定BOB全站,指出仿木构做法不仅包括对木构建筑的核心木构架做法的模仿,还包括对木构建筑中以非木材料营建的台基与屋顶部分的模仿。随着学界对仿木构做法的深入研究,出现了更多关于仿木构做法界定的讨论,喻梦哲、张学伟在《中国古代墓葬建筑中“仿木现象”研究综述》一文中对二维绘画(如彩绘额柱等)、砖瓦、脊饰等是否应纳入“仿木”现象提出了疑问,并认为这些疑问的存在正是“仿木现象”相关概念缺乏清晰定义的必然结果。

  为对本墓葬建筑案例研究中的“建筑装饰形象”进行更清晰的界定,本文以《营造法式》(下简称为《法式》)中的木结构建筑营建体系为基础,将上好牢M1中不承担实际承重作用的相关内容进一步细分为三类:

  1)旨在“仿写”木结构建筑形象的三维要素——“仿木构”做法。指通过预制模件、切削加工等手段,以砖材对木结构建筑中的三维形象进行仿作的做法。附加于承重墙体表面,从形式上再现木构建筑的整体或局部。“转译”原型包括石作、大木作、小木作、旋作、竹作、瓦作、砖作、窑作,“转译”成果包括构件形象、营造模式、比例尺度等内容。

  2)旨在“仿写”木结构建筑装饰形象的二维要素——“建筑装饰”做法。指通过浮雕、壁画、装銮、刷饰等装饰手段,对木结构建筑构件表面装饰进行仿作并将其施加于仿木构建筑构件表面的做法。“转译”原型包括雕作、彩画作,“转译”成果包括纹样、色彩、技法等内容。

  3)不以对建筑形象进行“仿写”为目的,但具有象征意义与审美价值的三维、二维要素。指承重墙表面与“仿木构”构件表面附加的壁画、砖雕、题记等内容。

  如上好牢M1中的砖砌斗栱、门、窗等构件本身,属于“仿木构”做法,而在砖砌斗栱、门、窗等构件表面的彩绘,则属于“建筑装饰”做法。

  本文基于宋金时期木结构建筑的建筑装饰系统进行讨论,对上好牢M1中“建筑装饰形象”的研究集中于第二类。

  北宋官方颁布的《法式》是宋金时期中国古建筑研究的文献基础,关于《法式》原书的解读与讨论,在“彩画作”方面,近年来虽有孙大章、李路珂、陈彤等学者对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但仍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

  将《法式》内容与实物调查、文献研究互相印证比较是延续自中国营造学社的中国建筑史学研究传统,但地面木结构建筑的装饰构件、纹样及色彩表层会因修缮、老化、脱落等因素而发生较大改变,导致现存宋金时期木结构建筑彩画作遗存极少。就墓葬建筑而言,其营建虽然不是对木构建筑的完全复制,而是“转译”之后的结果,但其风格、技术、形制仍明显受到地面建筑营建的影响。此外,由于地下建筑功能的独特性与其密闭、低温、潮湿的物理环境,现存实例中往往保留了保存状况较好的建筑装饰。因此,宋金时期地下建筑装饰实例的解读对于《法式》装饰制度研究以及宋金时期地面建筑装饰特征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1)在上好牢M1现场勘查中,针对建筑装饰形象与建筑色彩信息进行系统的采集。

  2)通过对上好牢M1建筑装饰形象现状的分析与归纳,对主室中建筑装饰与《法式》建筑彩画系统的关联进行研究。

  3)在材料分析、色度测量的基础上,结合同时期的文献和实物史料,对墓室彩饰的纹样与色彩原状进行回溯研究,并通过复原制图,尝试再现初建时的整体空间视觉效果。

  4)对上好牢M1建筑装饰形象的纹样类型与施色方式进行观察分析,结合《法式》等史料,探讨其装饰类型和特征,并探讨其在空间设计中的视觉功能。

  《法式》中的“彩画”分为“装銮”与“刷饰”两种类型。“装銮”是结合了纹样或叠晕的彩画类型,“刷饰”是1~3种色彩的简单平涂,这两种彩画类型均对构件的用色配比进行了规定。在上好牢M1中也有两种主要的彩饰类型,一类属于绘制纹样的彩饰,另一类属于无纹样、以1~3种色彩进行平涂(包含整体填色以及缘道绘制)的彩饰。前者所用纹样可大致归入《法式》的“装銮”类型,但其所用配色却不完全在“装銮”的规定之中;后者无纹样,且其施色配比具有一定特征,可大致归入《法式》的“刷饰”类型。

  本文将上好牢M1中的“纹样彩绘”与“平涂彩绘”进行区分,从纹样体系与施色体系两方面对上好牢M1建筑装饰系统与《法式》彩画作系统进行对比研究。

  上好牢M1主室建筑装饰系统彩画纹样可划分为十一种,按照在《法式》中的复杂程度分为三大类:

  “兽”的形象在《法式》“彩画作·五彩遍装”中出现,共有走兽之类四品,在图样中呈现出较为完整的猛兽形象。上好牢M1中的兽面共三处,均位于北壁耍头,以墨线绘于白地之上。补间铺作上的兽面绘于耍头正面,面向南壁;两处柱头铺作上的兽面绘于耍头侧面,面向中央。上好牢M1中的兽面形象完整、形象生动,但仅有面容,并无兽身(图1)。

  卷成华文在《法式》中属于对花叶生长状态进行模拟的植物类纹样,有“华叶肥大不见枝条”的记载E。上好牢M1中存在单花心卷成花卉与栱眼壁铺地卷成两种形式。

  上好牢M1北、东、西三壁六处栱眼壁上所绘均为铺地卷成,符合《法式》图样中华叶肥大、正反翻卷、枝条脉络体现生长走势的图像特征,但与原书图样相比,上好牢M1中的铺地卷成并无华头(图2)。

  柿蒂属于“华文有九品”之一,在《法式》图样中,“柿蒂”一词对应的图案共有两类:一类为能分辨出花心、花瓣、花叶等元素的四瓣花,如“团科柿蒂”“圈头柿蒂”;另一类为轮廓呈四分形式、未绘出花心的图案,如“宝牙华内间柿蒂科”。柿蒂在上好牢M1中有“柿蒂”“半柿蒂”与“四分之一柿蒂”三种类型,常与方胜、龟纹组合出现。

  上好牢M1的柿蒂符合《法式》图样中记载的两类柿蒂,但因构件形状差异,更多为1/2与1/4的形式(表1)。

  《法式》中出现的“团科”“团科宝照”“团科柿蒂”,是将植物母题与封闭几何形结合并进行对称处理与适当变形后的纹样。例如在《法式》“五彩额柱”和“碾玉额柱”的图样中,将“四入瓣”和“四出尖”两种轮廓类型分别称为“四入圜华科”和“柿蒂科”,并增加了“六入圜华科”(六瓣花形)的变体。

  本文界定的团花纹与《法式》中记载的“团华”(“团窠”“团科”)略有不同,特指“以白线绘于黄丹或土黄地上的六瓣花图案”,以区别于四瓣花(柿蒂)(表2)。

  蕙草在《法式》中为着重表达枝条形象与生长走势的植物类图案,具有清晰的骨架形式。在上好牢M1中呈现为以墨线绘植物枝条且茎叶伸展处偶有浅黄、白色点状纹的形式。与《法式》图样相比,上好牢M1中的蕙草形象同样强调枝条主脉的翻卷走向,但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叶片细节的描绘(表3)。

  《法式》中的龟文属殿内平棊“贴络华文”十三品之一,及“五彩遍装”中“琐纹有六品”之一,指轮廓与花心为六边形要素的纹样。上好牢M1中的龟文同样为六边形轮廓,仅作为纹样骨架与柿蒂相结合出现。

  相较于《法式》图样中的龟文,上好牢中的龟文带状元素以直线为主,比《法式》图样的装饰要素更少,且花心采用四瓣花而非六边形要素(图3)。

  《法式》中的四出为“琐纹有六品”之一,为对衣饰上“琐”纹理的仿画。上好牢M1中的四出仅存于北壁柱头,以墨线绘于白地之上。其轮廓形式、所用部位与《法式》所载吻合,但并无花心,比《法式》图样的装饰要素更少(图4)。

  在《法式》中,“方胜”作为一种可用于“地”也可用于“科”的几何形纹样,广泛用于椽飞、斗栱、梁栿、柱之上,常与其余单独纹样共同出现。如在《法式》图样中明确记载的“方胜合罗”,为“方胜”(科)与“罗地”(地)的结合。在上好牢M1中,方胜既与柿蒂纹结合使用,也作为单独纹样使用。

  上好牢M1中的方胜形式与《法式》图样基本相同,有极少部位仅用方胜轮廓作为骨架,不绘花心(图5)。

  《法式》中的玛瑙地是对器物纹理的仿画。上好牢M1中的玛瑙地纹样轮廓走势与《法式》图样相同,但装饰要素更为简洁,仅描画一层纹样轮廓,且不与其他纹样结合使用。其白色点状纹形式更接近于“胡玛瑙”图中“地”上密布的纹理(图6)。

  筍文在《法式》图样中为鳞状并列重复构图。吴梅提出筍文的纹样结构方式为层层垒叠,与筍的自然形态相似,施于椽身的筍文生长方向为由椽头向内,施于柱身的筍文根据其自然形态应为向上生长,并据此进行了筍文的复原。在上好牢M1中,筍文以墨线绘制,仿拟竹筍表面形态,以鳞状单元形式重复构图。其单元形式与构图方式与《法式》图样记载相同,但上好牢M1中的筍文为黑、黄丹绘制,并无“素绿”“合绿”等色,与《法式》的文字记载不同(图7)。

  以自然界树木纹理作为装饰母题的方式在《法式》中记载为“松文装”与“卓柏装”两类。木纹理在上好牢M1中表现为以土朱描画模仿树木横截面纹理,绘制于土黄地之上,部分增绘土朱或墨色木心。

  上好牢M1中的“木纹理”与《法式》中所载“松文”或“卓柏”存在线型上的差异,但其配色与构图方式符合《法式》记载(图8)。

  上好牢M1仿木构构件表面施色基本符合《法式》彩画作中“刷饰”制度记载。其中团花所施斗栱缘道与“解绿刷饰”特征相符,其余施色做法大多可纳入“丹粉刷饰”与“黄土刷饰”。做法对应详见表4。

  上好牢M1中虽未发现纪年信息,但根据其建筑与装饰形制,大致可确定其为宋金时期墓葬建筑。

  此外,俞莉娜在上好牢M1的仿木构做法形制研究中指出,上好牢M1的仿木构设计反映出了与《营造法式》相似的模数手法。同时,上好牢M1的建筑装饰形象与山西高平开化寺的彩画较为相似,而高平开化寺是目前所知宋辽金木构建筑遗存中最能与《法式》相互印证的一例。

  在纹样方面,上好牢M1的纹样类型可大致归入“五彩遍装”“青绿叠晕棱间装”“解绿装饰·卓柏/松文装”三类制度中,属于较高级的装饰制度;在施色方面,上好牢M1的施色类型可大致归入《法式》中的“刷饰”制度,大部分为“丹粉刷饰”与“黄土刷饰”,属于较低级的装饰制度。

  纹样的“简化”现象多呈现为构成要素的“简化”。如方胜、龟文、柿蒂、玛瑙地、蕙草、铺地卷成等纹样,其骨架形式与构图方式与《法式》图样记载相同,但部分缺少花头、花心,部分对叶片细部描绘减少,部分叠晕层数减少,体现出更为简略、省时的绘制方式。

  通过观察山西地区相近时代墓葬建筑中的装饰状况可知,对纹样要素进行简化、配色为低等级“红黄”而非高等级“青绿红”的这两种做法属于当地墓葬营建的常见做法(图9)。由于缺少上好牢M1墓主人信息,暂未可知其纹样简化现象与墓主人身份、象征意义、社会风气等之间的关联,但从墓葬建筑的营建层面分析,此种“简化”现象的出现或可归因于两点:

  1)相对于“写仿”原型——木结构建筑而言,墓葬建筑中仿木构构件的尺度较小,同等复杂度的纹样难以被复制于墓葬建筑仿木构构件表面。

  2)墓葬建筑构件表面装饰对观察者而言通常具有高度低、所处环境暗、距离近的特点,与地面建筑装饰大多位于高处、远处的情况存在差异,因此对视觉品质的要求不同,所强调的装饰构成要素也有不同。

  综上所述,上好牢M1中的装饰体系与《法式》彩画作体系关联紧密(图10),并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纹样“简化”与用色降级现象。研究上好牢M1的建筑装饰形象,对于《法式》彩画作的研究与我国宋金时期建筑装饰风格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在上好牢M1的色彩测量中,首先使用RAL-NANO便携式色度仪获取现场实物表面各颜色的CIE-Lab数据,然后将该组原始数据通过计算转换为更便于人类视觉评判的CIE-LCH数据,最后绘制直观准确的色彩空间分析图表,从而对现场采集的色块色彩状况、保存质量、色差表现进行分析与评价。

  上好牢M1用色为典型的山西地区宋金墓葬用色,以红、黄色为主(图11)。现场勘测对黑、土黄、黄丹、土朱、浅黄、蓝、白七种色彩进行了数据采集与颜料成分分析。经检测分析得知,该案例中黑色颜料为炭黑,土黄与浅黄颜料为铁黄,黄丹颜料为铅丹,土朱颜料为铁红,蓝色颜料为石青,由于铁红、铁黄类颜料属于赭石类,其中常混杂黏土类物质导致颜色存在差异。

  每类色彩的色差计算方式为:首先计算出该类色彩L(明度)、C(彩度)、H(色相)的平均值,获得该色彩的平均色,再使用CIE2000色差计算公式分别计算该组每个测量色与平均色间的色差,最后将该组的色差进行均值计算获得平均色差⊿E00,用以衡量该色彩的使用与保存状况。

  对整体色差进行分析,可知墓室整体色彩色差较小。其中土朱与土黄最为稳定,⊿E00(土朱)=1.7,⊿E00(土黄)=2.6。其次为白与黑,⊿E00(白)=3.3,⊿E00(黑)=3.4。黄丹保存质量差异较大,大部分构件上的黄丹颜料鲜艳完整,但柱头、普拍枋上的黄丹色块偶尔呈现出斑驳的深褐色,排除变质部位后的⊿E00(黄丹)=4.4。而浅黄、蓝二色中,浅黄多用于小面积纹样轮廓描画,量少且褪色较多,蓝色用作纹样局部的点缀晕染,色彩轮廓模糊且颜料浓度变化大,⊿E00(浅黄)=4.0,⊿E00(蓝)=5.2。

  对色相数据进行分析,红、黄、白三系颜料色相表现较为稳定,整体建筑空间褪色及污染情况较少。色相最稳定的为土黄,⊿H(土黄)=2.1。白色的色相差值⊿H(白)=12.3,相较于红黄色偏大,但远小于黑、蓝两相差值。黑、蓝两相差较大,⊿H(黑)=56.8,⊿H(蓝)=50.4。

  数据结果(图12)与现场肉眼观察到的蓝色晕染部分色彩差异较大,土朱、土黄较为稳定且与整体色彩目视感知相符。

  由于上好牢M1的建筑装饰整体保存状况较好,大部分建筑装饰形象纹样清晰、色彩鲜艳,为了研究建筑整体空间的装饰系统,现选择补色式制图方法进行色彩复原。

  1)参考正射影像、现场照片,对上好牢M1现存的建筑彩画纹样进行临摹性制图。

  2)结合同时期的文献和实物史料,对墓室中难以辨识的纹样进行图像补全(图13)与色彩辨识。

  对上好牢M1中“自由式”的装饰内容进行工艺表达,通过调整画法、多软件制图的手段达到贴近原作的效果。

  在清除污染、补全残损的基础上,以获得完整、清洁、略显陈旧的建筑视觉效果为目的进行多方案复原与对比,并选取视觉效果最符合要求的一组数据作为最终复原色标,进行上好牢M1的整体空间建筑色彩复原。

  上好牢M1中的蓝色呈晕染状无规律分布在各处,涂抹边缘不清晰。为达到更加贴近原作风格的复原效果,在复原时对蓝色的绘制进行了多方案对比,最终选择了保留蓝色晕染且排除淤泥痕迹的复原做法(图14)。

  上好牢M1主室中的浅黄仅用作少量纹样的轮廓描绘,且由于其明度较低、褪色较严重,存在肉眼观察时难以辨识的情况。黑暗环境下用50瓦365纳米紫外线UV灯对仿木构构件表面进行照射,可观察到有浅黄残存的部分显示出明显绘制痕迹(图15),从而实现对浅黄使用部位与绘制宽度的确定。

  黄丹(O)、土黄(M)、红(R)为三种彩度较高的颜色,明度波动⊿LO=14.2,⊿LM=8.5,⊿LR=7.7;彩度波动⊿CO=37.6,⊿CM=10.2,⊿CR=7.7;色相波动⊿HO=7.9,⊿HM=2.1,⊿HR=5.8。此三相波动较小、波动范围近似,且三相范围无重叠,故可将色相视为常数,控制明度与彩度变量对建筑空间色彩进行复原。

  首先选择一张包含所有色彩、色彩表现清晰、光源稳定、贴近现场目视效果的拍摄照片作为成果对比图,按照色度测绘手段对其进行多点取色,将其与现场测量数据置入同一个色彩空间中(图16)。

  将测量照片得到的数据组命名为标准组取色数据(以下简称“标准组”),将现场测量得到的数据组命名为对照组取色数据(以下简称“对照组”)。

  对比标准组与对照组数据,得出结论为:标准组与对照组色相差异小,波动范围较小;标准组较对照组明度更高,但两组间各颜色的明度差异相似;标准组与对照组彩度差异小。由此可见,两组数据具有相似的波动规律与数据特征,具有可对比性。

  为排除照片导致的主观影响,首先在标准组数据中提取彩度极值与明度极值两组数据进行色彩复原,将这两组数据复原成果与标准照片进行对比,选出视觉效果更贴近的一组,作为与对照组成果进行对比的样本。再以控制变量法对对照组数据进行数据提取,形成两组新的色标,将两组对照组复原结果与标准组样本进行对比,选出最终的复原色标。

  为消除颜料褪色、变质、老化对色彩效果的影响,首先采用“彩度极值”方法确定标准组典型色,命名为标准组A1(图18)。可观察到色相对比较为强烈,整体彩度较高。

  由于标准组数据整体明度比对照组数据高,为消除摄影与照明误差,采用“明度极值”方法确定典型色,选择标准组明度最低的一组数据作为典型色,命名为标准组A2(图19)。对比可知标准组A2更贴近标准照片,故将标准组A2确定为标准组样本图。

  对对照组数据采用同样的控制变量法进行研究。为排除现场色彩褪色与污染因素,首先采用“彩度极值”方法确定典型色,选择彩度最高的一组对照数据进行复原,命名为对照组B1。将其与色彩直观图标准组A2进行比较,可观察到对照组B1中的土朱与黄丹色相目视感受相似度较高,存在一定混淆(图20)。

  然后对对照组数据采用“明度极值”方法确定典型色。由于对照组数据整体明度较标准组数据更低,故选择对照组明度最高的一组数据进行复原,命名为对照组B2。将其与标准组样本图A2进行比较,可观察到此方案相较于对照组B1更为接近A2。

  中国古代墓葬建筑中的仿木构因素最早可追溯到战国时期木椁墓中的门窗结构,至两汉之际,仿木构墓葬建筑得到初步发展,在宋金时期盛行。关于墓葬建筑仿木构的目的学界主要有两种解释,其一试图从“事死如生”观念的角度解释仿木行为的出现与发展,认为其建筑形象来源于试图复现的现世居所;其二试图从建筑形式层面解释仿木现象的出现与发展,认为此种营造方式来源于技术较为成熟的地面仿木构砖塔。无论何种观点,均可反映出墓葬建筑仿木构做法与同时代地面建筑息息相关,故研究上好牢M1的建筑空间装饰手法,对宋金时期建筑装饰风格与技法的研究具有参考意义。

  然而,地下建筑与地面建筑的“仿木”形象与装饰风格并非完全对应,这一点在上文与《法式》的对比中有所体现。《荀子简释·第十九篇·礼论》中虽有记载“丧礼者,以生者事死者也,大像其生以送其死也”之语,但也强调“略而不尽,貌而不功”“生器文而不功,明器貌而不用”,表明事死如生却不与生前完全相同,其中便存在从生到死的“转化”过程中功能与形式的差异。正如荷雅丽强调的,“仿作”与“原作”之间应当是相互转译的关系,而不是直接的复制。故无论是墓葬建筑中的仿木构建筑形象,亦或其表面所饰的建筑装饰形象,与同时代地面居所的建筑形象及建筑装饰是不完全相同的,因此有一定的对照价值,却不是地面木结构建筑营造模式的完全复制。

  研究上好牢M1的建筑空间装饰手法,一方面可以探讨其作为地下建筑单个案例的建筑装饰体系,另一方面可以作为实物调查范本与《营造法式》内容互相印证比较,为了解宋金时期木结构建筑装饰体系提供参考。

  本文主要对上好牢M1建筑装饰形象的纹样类型与施色方式进行观察分析,结合《法式》等史料,探讨其装饰特征,并探讨各装饰要素在空间设计中的视觉功能。

  与上好牢M1地区、年代相近的现存墓葬建筑实例,其四壁建筑装饰大部分呈现统一的特征,如高平市汤王头村金代砖雕壁画墓,但上好牢M1的四壁存在明显的装饰类型与装饰手法差异(图22)。

  根据上文对上好牢M1纹样类型按照《法式》装饰等级的分类——像生类、卷草与团科类、连锁与纹理类,对其在上好牢M1中的等级进行初步界定。

  像生类纹样指兽面,属于高等级装銮“五彩遍装”制度中的走兽纹样,在上好牢M1中仅出现在北壁耍头,具有特异性,视为上好牢M1中等级较高的装饰。

  卷草与团科类指卷成华文、柿蒂、团花、蕙草,前三类属于“五彩遍装”制度中“华文有九品”纹样,蕙草有“蕙草云”“龙牙蕙草”等记载,视为较高等级装饰。

  连锁与纹理类指龟文、四出、玛瑙地、方胜、筍文与木纹理,其中前四种纹样同属“五彩遍装”制度,具有多方连续特点,便于大面积绘制;筍文属于中等级装銮“青绿叠晕棱间装”中纹样;木纹理纹样虽未在《法式》中出现相同形式,但其画法、用色与中等级装銮“卓柏/松文装”颇有相合之处。此六种纹样均视为中等级装饰。

  此外还有区别于纹样彩绘的平涂彩绘,由于刷饰较为简便,可大量、快捷地施用于各处,视为低等级装饰。

  综上所述,上好牢M1中的装饰类型等级呈现为像生类>卷草与团科类>连锁与纹理类>平涂彩绘。

  第一,四壁仿木构构件表面遍施彩绘,建筑空间整体装饰度较高,其中东、西两壁建筑装饰极为相似。

  第三,就单个壁面而言,南、北两壁的高等级纹样集中在壁面中央BOB全站,东、西壁纹样分布总体较为均衡。例如在南、北两壁中补间铺作纹样等级高于柱头铺作纹样等级,高等级纹样集中在铺作构件之上,而橑檐枋、普拍枋、阑额、替木等檐部边缘构件的纹样等级普遍偏低。

  对四壁施色比例进行分析,可得出以下规律:高彩度色彩(黄丹、土黄、土朱)在南、北壁所占比例较小,在东、西壁所占比例较大,整体呈现出东、西壁彩度>北壁彩度>南壁彩度的特征。

  综合纹样等级与施色比例进行分析,上好牢M1四壁呈现出显著的装饰等级差异,但通过对结构做法、纹样等级与施色类型的统一控制,既体现出北壁更高的装饰等级,又使各壁保持了较为均衡的视觉效果。

  根据测色结果,墓室中的蓝色晕染平均彩度CAVE(蓝)仅为6.3,远小于其余颜色的平均彩度[CAVE(浅黄)=40.9,CAVE(土黄)=45.0,CAVE(黄丹)=61.8,CAVE(红)=39.5],说明所用蓝色的彩度并不高于墓室中其余颜色,然而在现场观察中,蓝色依然呈现出较鲜艳的目视特征。

  对墓室中几种彩色的色相数据进行分析,可知“蓝”的色相范围在“红黄”色系的相反色范围内。虽然蓝色平均彩度较小,但由于补色原理导致视觉对比度的增强,肉眼观察时蓝色会呈现出较为鲜艳的视觉效果。对现场照片进行色彩二次处理后,可见在没有黄丹、土黄进行对比的情况下,构件上蓝色的目视效果会更加灰暗(图24)。

  上好牢M1主室施色的色彩明度与仿木构构件位置存在较为明显的关联(图25)。

  1)可见性高的仿木构构件表面色彩明度较高。具体表现为栱面、昂头与耍头表面刷黄丹与白,L(白)=58.0~77.9,L(黄丹)=37.6~51.8。

  在木结构建筑中,由于各构件尺寸差异明显,斗栱部分的分层出跳往往能营造出层次分明的视觉效果。但在墓葬建筑中,一方面砌体承重有限难以实现过大的出跳做法,另一方面标准砖的尺寸控制了整体建筑营建尺度,构件之间的尺寸差异并不明显,若不从色彩方面进行视觉对比度的提升,斗栱部分的分层出跳难以如木结构建筑般层次分明。

  综上所述,上好牢M1色彩明度与构件位置存在关联,以前明后暗的明度变化,在“仿木构”构件视觉表现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斗栱部分的层次关系,形成了远近层次丰富、对比显著的视觉效果。

  上好牢M1主室建筑施色强调的间隔布置原则(图26)符合《法式》彩画作制度中记载的“间装”施色要求。

  即对相邻构件而言,施色时以不同颜色作为地色。如位于同一水平线上的柱头方、瓜子栱与华栱,为避免出现横向视觉混淆,选择土朱、土黄、白作为地色交替使用。对同类构件而言,即使距离相隔较远,亦呈现间隔施色的规律。在真实的木结构建筑中,通常利用构件位置、尺寸、装饰的变化呈现出井然有序的结构与形式层次。不同于真实木结构建筑中各构件尺寸差异较为明显的情况,此墓室中的构件尺寸差异较小,通过间隔施色可将各类尺寸相近的构件进行区分,强调结构层次。

  《法式》中所载缘道画法是沿构件轮廓边缘按照一定的宽度进行描画的做法,如“碾玉装”中“梁栱之类外棱四周皆留缘道”等做法。本实例中出现较多复杂缘道的画法,大致可归为三类(图27)。其中斜出与断线的做法在相近地区、相近年代案例中较为罕见,在相关文献中也未见记载,可作为缘道做法实例的补充。

  此三种缘道变体通过缘道线型的变化,进一步强调了构件轮廓,在墓室仿木构构件尺寸较小、东西南三壁纹样复杂度较低的情况下,提升了构件表面彩绘的装饰丰富度BOB全站。

  就建筑装饰形象而言,上好牢M1的纹样系统可大致归入《法式》装饰系统中等级较高的“五彩遍装”与等级中等的“青绿叠晕棱间装”“解绿装饰·卓柏/松文装”制度。上好牢M1的装饰纹样相较于《法式》图样在纹样的构成要素上进行了简化,此做法更适宜用于墓葬建筑中相对木结构建筑尺寸偏小的构件之上,同时也是基于墓葬建筑中光线暗、视角小、空间小的视觉环境所进行的变通,在山西地区墓葬建筑中较为常见。在年代、地区相近的墓葬建筑中,上好牢M1墓室中的纹样覆盖率和纹样复杂度均较高。上好牢M1的施色系统可大致归入《法式》中等级较低的“丹粉刷饰”“黄土刷饰”制度,用“红黄”而非“青绿红”,体现了《法式》中的高等级纹样与低等级施色在民间墓葬中的融合与变通。

  就装饰手段而言,上好牢M1主室呈现出对纹样与色谱的综合规划。对北、东、西三壁而言,当纹样等级较高时采用低彩度色彩降低视觉对比度,当纹样等级较低时采用高彩度色彩提升视觉冲击力,实现了四壁视觉效果的均衡,但南壁的装饰等级与施色彩度均偏低,或许与南壁墓门的入口功能相关联。此外,主室西壁栱眼壁的铺地卷成多出一层红色叠晕,而北壁、东壁铺地卷成并无红色叠晕,此种施色与方位的关联同样也出现在了高平开化寺东、西壁的栱眼壁铺地卷成中,再一次体现了相近地区、相近年代墓葬建筑与地面建筑之间的关联性。

  此外,上好牢M1使用明度、彩度对比与间隔施色等施色手段,强调相邻、相似构件间的差异与层次,弥补了砖仿木“转译”过程中由于材料特性、标准尺寸控制带来的构件间尺寸、形式与视觉效果趋近的缺陷,强化了砖砌斗栱的视觉层次关系。

  总而言之,上好牢M1作为宋金时期保存较为完好的仿木构砖室墓葬建筑,与《法式》体系关系紧密,反映了《法式》营造体系对当地仿木构建筑的影响,也呈现了将《法式》体系不同装饰制度融合后出现的变通与差异做法,为宋金时期木结构建筑装饰的特征与手法研究提供了“转译”之后的参考实例。此外,上好牢M1具备较为罕见的变体缘道、装饰等级方位差异等特征,具有重要的宋金时期墓葬建筑装饰实例研究价值。

  俞莉娜,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助理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建筑考古、东亚建筑史研究。

  李广华,故宫博物院文物保护标准化研究所馆员,硕士,主要从事彩绘文物的科学分析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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