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23-456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陕西建筑产业投资集团BOB全站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BOB全站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仅表明双方合作意向,不涉及具体项目,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协议的后续履行尚存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厦股份”或“乙方”)与陕西建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集团”或“甲方”)基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共同意愿,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深度融合发展的原则在浙江省杭州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制品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泥制品制造;模具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砌块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集装箱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模具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集装箱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销售代理;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标准化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规划设计管理;城乡市容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礼仪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安全评价业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履约能力分析:产投集团成立于2014年,是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48)的重要板块,是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型智造、投资、运营、科研平台。历经多年发展,产投集团投资总额达20亿元,成为中国西部首家集产业基地投资运营、装配式建筑产品及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技术咨询、市场销售为一体的装配式建筑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产投集团现拥有装配式建筑PC产业基地、钢结构产业基地、新型墙材产业基地、新型装饰材料产业基地、石材产业基地、集成房屋研发生产基地等六大产业基地。经查询,产投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1)甲乙双方拟就装配式装修及建筑智能化业务进行紧密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相互推进业务发展。

  (2)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装配式装修产业政策在陕西落地,并推进陕西相关装配式装修标准BOB全站、规范落地。

  (5)乙方优先选择甲方下属公司陕西建工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乙方在陕西及西北地区装配式装修部品部件的生产基地。

  (1)双方组建工作组,确立牵头人,各项目日常协调推进人和具体合作对接人,检视合作进度,解决问题障碍,协调落实合作事项。

  (2)对合作进程中出现的障碍性难题,双方牵头人共同协商协调解决问题,必要时组织合作项目相关人员组织面谈或电话会议,探讨问题解决路径和解决方案,推进合作顺利进行。

  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其他渠道获得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经授权的代表签字,且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合同时,应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协议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公司积极探索营销大区域制管理模式,致力于优化订单结构,优化市场结构,聚焦重点市场、价值市场、潜力市场,集中力量进行攻击,深耕属地区域市场。本次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与产投集团建立紧密互惠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面向西北市场推广装配式装修业务,降低装配式装修业务的运营成本,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1、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署仅表明双方合作意向,不涉及具体项目,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协议的后续履行尚存不确定性。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具体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签署协议事项在董事长办公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2022年分别与杭州铁木辛柯建筑结构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龙焱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上述签约方按照各自《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开展合作,不存在合作执行情况偏离预期的情形。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动情况;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股份不存在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知悉、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Copyright © 2018-2024 BOB全站.(APP)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xml地图  网站地图  备案号:苏ICP备1706728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