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全站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1、应收票据期末数比上年期末数增加48.14%,主要是本期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比上年期末数减少47.25%,主要是本期票据到期较多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数比上年期末数增加72.12%,主要是本期房屋装修工程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比上年期末数减少48.09%,主要是本期发放2022年度年终奖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数比上年期末数减少39.16%,主要是本期公司计提的税金较少所致。
6、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268.81%,主要是本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取得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68.69%,主要是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较小所致。
8、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长125.32%,主要是本期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增加计提,上期减值准备冲回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151.66%,主要是本期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冲回,上期减值准备计提所致。
10、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88.43%,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收益减少所致。
11、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34.86%,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减少,计提的所得税减少所致。
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45.23%,主要是本期应收款项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13、少数股东损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51.81%,主要是本期归属少数股东的损失减少所致。
14、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7395.49%,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的增值税留抵税额退还增加所致。
15、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61.41%,主要是本期收到的往来款减少所致。
16、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67.07%,主要是本期公司理财产品到期赎回较多所致。
17、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88.16%,主要是本期公司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取得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45.81%,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现金较多所致。
1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44.68%,主要是本期购置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多所致。
20、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154.02%,主要是本期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较多所致。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121.62%,主要是本期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较多所致。
2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1265.08%,主要是本期保理收款较多所致。
2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93.44%,主要是本期公司归还借款较少所致。
2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42.51%,主要是本期公司偿付利息较少所致。
25、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31.51%,主要是本期冻结资金较少所致。
2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103.79%,主要是本期公司归还借款较少所致。
27、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减少203.26%,主要是本期汇率变动所致。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法定代表人:张新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振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振龙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张新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振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振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BOB全站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0,069.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即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7,253.24万元的绝对值的23.63%。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减值计提政策,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84,818.96万元、应收票据坏帐准备-158,478.01万元、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2,798.00万元、合同资产坏帐准备997.59万元等。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融资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类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外,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类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公司2022年度核销资产为15,186.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即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7,253.24万元的绝对值的11.93%。其中:核销项目为应收账款14,780.60万元、应收票据400.70万元、其他应收款5.47万元。
核销资产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账龄过长,公司经多渠道全力催收均确认无法收回,其中有的款项还通过了法律手段,公司虽胜诉但对方无清偿能力,公司管理层经谨慎评估,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的应收款项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本次核销资产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0,069.32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25,558.92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年末所有者权益人民币25,558.92万元。
公司2022年度核销资产合计15,186.78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5,186.78万元,本次核销资产对报告期内损益无影响。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状况,计提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审批的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新加坡金螳螂内保外贷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SINGAPORE GOLD MANTIS PTE. LTD.(新加坡金螳螂有限公司)拟向境内外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公司拟向新加坡金螳螂有限公司该部分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即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新加坡金螳螂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注册资本为1美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主营业务为承接各类室内外装饰设计、幕墙设计及建筑设计;承接各类室内装饰工程、各类幕墙工程及机电安装工程。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审议的预计担保总额度内,含有经历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余额。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充足的资金来源,公司拟向境内外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鉴于全资子公司SINGAPORE GOLD MANTIS PTE. LTD.(新加坡金螳螂有限公司)拟向境内外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贷款,公司拟向新加坡金螳螂有限公司该部分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即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上述担保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相关协议。
公司对新加坡金螳螂提供担保是根据新加坡金螳螂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充足的资金来源,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新加坡金螳螂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公司为其提供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降低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本次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全部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71,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39.72%。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合计514,400万元,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余额合计9,408.20万元,公司实际累计担保余额合计523,808.2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1.91%。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BOB全站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审批的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常熟穗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华置业”)及常熟盛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建置业”)正在进行保障房及自住型商品房等房屋开发建设。
根据金融机构住房贷款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加快子公司开发的楼盘项目房屋建筑销售,公司子公司穗华置业、盛建置业为购买相关房屋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分别不超过6亿元、4亿元人民币,即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购房人所购住房的权属出且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并交银行执管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被担保人为购买公司子公司穗华置业、盛建置业开发的楼盘项目房屋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按揭贷款客户。
2、担保金额:公司子公司穗华置业、盛建置业为购买相关房屋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分别不超过6亿元、4亿元人民币,即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该担保数额为最高担保授权上限,具体数额以实际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3、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购房人所购住房的权属出且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并交银行执管之日止。
公司子公司穗华置业、盛建置业为购买其开发的楼盘项目房屋的客户在金融机构办理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金额合计分别不超过6亿元、4亿元人民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有利于促进相关项目房屋销售,加快资金回笼。本次提供担保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系根据金融机构住房贷款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子公司穗华置业、盛建置业为购买其开发的楼盘项目房屋在金融机构办理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合计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6亿元、4亿元人民币的阶段性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全部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71,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39.72%。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合计514,400万元,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余额合计9,408.20万元,公司实际累计担保余额合计523,808.2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1.91%。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4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4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工程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4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4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螳螂”)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公司作为提供服务方将因向客户提供建筑装饰服务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支付保理款。
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合作机构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业务期限: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1、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2、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BOB全站本次办理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办理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