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全站6、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业绩补偿方案中约定许坤泉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1,261.05万元,2021年12月31日向公司支付收现比违约金740.16万元以及未及时履行保障措施违约金202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许坤泉上述款项,公司已向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提出仲裁申请并获得受理,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7、2014年3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成都市广田华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接项目期间,公司为项目甲方四川科创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单位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建设)向平安银行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借款1.2亿元提供一般责任担保,同时科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科创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泰福建材有限公司、何俊明、张燕、何质恒、张敏、卢军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贷款到期后逾期未归还,2017年2月20日,平安银行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中金建设偿还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等共计152,820,183.29元,并要求所有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2020年6月,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川01执510号《通知书》:你司履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川初18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保证责任。截止目前,本案已执行完毕结案,公司已履行完毕保证责任,本案执行款项共计23,443.15万元。公司已依法对主债务人以及反担保方提出诉讼追偿,相关案件已提交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本司已收到2022年3月9日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BOB全站。
8、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与南京柏森及其自然人股东陆宁、胡宝戟、杨堂富签署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要求陆宁以1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广田柏森的1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并于2018年1月22日前向目标公司支付差额利润4,500万元。而后陆宁将其持有的南京柏森的10%股权转让给广田集团,并于2017年12月28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陆宁已向南京柏森支付了补偿款2,100万元,尚有补偿款2,400万元未支付。公司依法对陆宁提起上诉,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5日作出终审裁定,被告陆宁应向广田柏森支付业绩承诺差额利润款人民币2400万元,截止目前该判决已生效,正处于执行阶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注:“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中不包含已完工部分金额。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控股”)、深圳深九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九国际”)、深圳广田云万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万家”)、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涂料”)、深圳广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物业”)、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高科”)、广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置业”)、深圳广田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酒店”)发生关联交易。
2022年0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范志全、叶嘉铭、叶远东回避了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广田控股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各项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审批的项目);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物业租赁。
广田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现持有公司股份610,395,3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71%;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49%;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02,395,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2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在福田保税区内进行商业性简单加工、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维修、安装服务、运输设备维修、单项房地产开发业务、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折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签单、短途运输服务及相关咨询业务。
深九国际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咨询,转让自有开发的技术成果;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务服务;从事建筑装饰材料、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家具、家纺家饰、装饰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电动设备、健身器材、音响设备、酒店设备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设计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装修设计与施工、建筑装饰工程、水电安装。
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副总裁李卫社先生担任云万家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云万家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公司与云万家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出租物业,其具备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环保涂料、粘接剂、建筑材料的研究、开发及购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涂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油漆、涂料、油墨的生产、销售。
广田涂料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广田物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广田物业经营正常,一直从事公司办公场所所在楼宇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水平较高。
经营范围:环保涂料、木制品、建筑材料、粘接剂、铝合金门窗、幕墙、软饰品、高效节能型轻质干粉砂浆、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技术研发、设计、销售;涂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国内贸易,自有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木制品、铝合金门窗、幕墙、软饰品、高效节能型轻质干粉砂浆、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生产、加工、施工安装。
广田高科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投资房地产及其它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商场、宾馆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文化活动策划、会务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劳务派遣(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广田置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餐饮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会务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不含网络信息服务、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其它限制项目);日用百货、酒店用品、厨房设备、清洁用品、环保设备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中西式快餐;卤水食品加工;餐饮服务。
广田酒店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的全资孙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共同协商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签订合同。
公司及子公司与深九国际、云万家、广田涂料、广田物业、广田高科、广田置业、广田酒店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时,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被担保对象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0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决议为子公司深圳广田方特科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田方特”)、深圳广田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简称“广田生态”)、深圳广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田智能”)、广田海外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田海外”)、广田集团(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田俄罗斯”)向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5.78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广田方特成立于1994年11月19日,住所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黄峰岭工业区方大2栋二层、三层,法定代表人李卫社,注册资本3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为其控股股东。经营范围: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幕墙、新型建筑材料、环保设备及器材、轻钢结构件、金属制品及金属结构的研发、生产、设计与安装;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的生产。广田方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广田生态成立于1994年01月22日,住所为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98号盛华大厦11层西侧,法定代表人康劲松,认缴注册资本总额10,8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经营范围:园林绿化设计,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的施工(按粤建园资字第02-00022号执行);草坪及苗木种植,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边坡生态防护及水土保持技术的应用;水土保持防治;生态修复治理;生态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石场生态覆绿工程;投资兴办实业;城镇及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生态环境治理、土壤修复、污水治理、环保工程;花卉、苗木、草类种子、园林器械、施工机械及配件的购销;国内贸易。(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广田生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广田智能成立于2006年07月19日,住所为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盛华大厦12楼1202室,法定代表人叶嘉许,认缴注册资本总额1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41%股权。经营范围:境内外建筑智能化系统和工业自动化系统的方案咨询、规划设计、产品研发、设备提供、安装施工和相关技术服务;能源管理产品的研发及销售;提供能源监测,节能咨询服务;智能照明节电器及LED灯的研发和销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金属材料、建材、机电产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计算机及其配件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网络技术与电子技术信息咨询、电子商务技术开发;智能控制产品软件及硬件的开发、销售、系统集成及咨询服务、网络工程;承接建筑智能化系统和工业自动化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技术咨询;提供能源监测、节能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开发。(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劳务派遣。广田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广田海外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3日在香港成立,住所为Unit 1802,18/F,Tamson Plaza,No.161Wai Yip Street,Kwun Tong,Kowloon,Hong Kong;法定代表人周清;注册资本 11,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机电工程设计与施工;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广田海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广田俄罗斯于2016年11月16号在俄罗斯莫斯科成立,住所为129226, г. Москва, ул. Сельскохозяйственная, д. 15, к. 1, комната 211;法定代表人:谢国力;注册资本1,000,000卢布;广田海外持有其99%股权。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机电工程设计与施工、给排水、排气、及管道施工,空调、供暖、卫生处理系统施工。广田俄罗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同意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各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申请合计不超过5.78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的申请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提供的担保预计如下:
1、对子公司深圳广田方特科建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包含本数)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其中1亿元授信额度,公司还将以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的不动产(粤(2021)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26523号)作为该笔授信的抵押物。
2、对子公司深圳广田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0.5亿元(包含本数)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3、对子公司深圳广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0.1亿元(包含本数)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4、对子公司广田海外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0.4亿元(包含本数)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5、对孙公司广田集团(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2.78亿元(包含本数)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78亿元,子公司及孙公司共享该担保额度(即:根据未来子公司及孙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公司为其中任何一家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可以超出上述的预计金额,但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78亿元),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为准,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上述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或其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授信额度以办理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保函、企业保函业务等;为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要求子公司及孙公司其他少数股东按其持有的全部股权为公司就债务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为满足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发展需要,保证其充足的资金来源,支持其业务发展。
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子公司及孙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目标。上述子公司及孙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公司为其提供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预计为13.58亿元(不包括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补充审议的对上下游供应商提供担保的5.6亿元额度),占公司2021年末净资产的258.79%,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担保额度为7.80亿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5.78亿元。截止目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约为11.57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净资产的220.48%,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担保余额6.74亿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4.83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控股”)一直以来大力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并长期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本着互相帮助、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广田方特科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方特”)、控股孙公司惠州市方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方特”)为控股股东广田控股向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次对外担保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田方特拟为广田控股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广田方特持有的惠州方特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惠州方特以持有的部分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授信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为保障公司利益,公司为广田控股提供担保的同时,由广田控股提供反担保。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叶嘉铭先生、叶远东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广田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现持有公司股份610,395,3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71%;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49%;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02,395,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广田控股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广田控股及其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各项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审批的项目);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物业租赁。
股东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先生直接持有广田控股0.8%股权,通过深圳亨特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广田控股99%股权,叶嘉铭先生直接持有广田控股0.1%股权,叶嘉乐先生直接持有广田控股0.1%股权。
关联关系:广田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担保方: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广田方特科建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方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5、担保事项:广田控股向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田方特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广田方特以其持有的惠州方特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惠州方特以持有的部分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6、反担保措施:公司为广田控股提供担保的同时,由广田控股提供反担保,并且广田控股将为公司在交通银行的6亿元授信额度、广田方特在交通银行的1亿元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广田控股一直以来大力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并长期为公司融资提供无偿担保,且担保额度远高于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本着互相帮助、共同发展的原则,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田方特为广田控股向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广田方特持有的惠州方特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惠州方特以持有的部分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授信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申请日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同时,广田控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广田控股提供担保的同时,由广田控股提供反担保,广田控股还将为公司在交通银行的6亿元授信额度、广田方特在交通银行的1亿元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田方特、孙公司惠州方特为控股股东广田控股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双方的经营发展,广田控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广田控股提供担保的同时,由广田控股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时,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田方特、孙公司惠州方特为控股股东广田控股提供担保有利于双方的经营发展,广田控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广田控股提供担保的同时,由广田控股提供反担保,并且广田控股将为公司在交通银行的6亿元授信额度、广田方特在交通银行的1亿元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BOB全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田方特、孙公司惠州方特为广田控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预计为13.58亿元(不包括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补充审议的对上下游供应商提供担保的5.6亿元额度),占公司2021年末净资产的258.79%,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担保额度为7.80亿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5.78亿元。截止目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约为11.57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净资产的220.48%,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担保余额6.74亿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4.83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审众环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2)1110064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3,639,720,861.16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537,279,657.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中以来,受第一大客户恒大集团债务违约影响,第一大客户及其附属企业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违约频发,公司应收第一大客户工程款回款滞缓,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
结合第一大客户复工复产进展及其各地区公司兑付状况,公司对第一大客户相关项目可回收分析评估后,认为减值迹象明显。因此对第一大客户相关应收项目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第一大客户的债务危机导致公司部分项目停工,下半年公司产值下滑明显,毛利下降,而相关固定运营成本仍正常发生,也导致亏损增加。
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公司将继续夯实主业,稳健经营,持续推动大装饰平台建设及装配式装饰落地,把握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历史机遇,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性价比服务。公司已采取及将要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1)积极与恒大集团沟通,在各地政府的许可下,加快推动恒大债权偿付方案的落地;
(3)提前与债权人保持深入沟通,争取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合理调整债务到期计划,尽量减缓公司融资性现金流出压力,保持债务余额整体稳定;
(4)控股股东通过购入部分恒大债权的方式,抵偿其提供给公司的借款支持,降低公司债务偿还的压力。同时,通过提供担保方式,积极推动公司银行债务的正常续贷;
(5)压缩清理风险项目,全力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序开展经营。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累计实现产值9亿元,主要来自非恒大项目业务收入。
(6)通过调整优化公司内部组织结构,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提高运营效率和效益。
(7)通过盘活存量资源、引入战略合作等多种措施,积极认真应对,全力开展自救纾困和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引》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1年末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债权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坏账、商誉,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约533,658.46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亏损558,805.85万元的95.50%。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应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调整后进行减值测试。
报告期末,公司对于个别账龄较长,部分客户经营情况持续恶化,且涉及较多诉讼、资产查封等情况,履约能力较差的应收款项,通过综合评估客户的资产状况、资质情况、履约能力后,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按谨慎性原则,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其余应收款项按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经测算,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524,435.62万元。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对收购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市广田华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广田方特科建集团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情形。截至目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并基于谨慎性原则, 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9,222.84万元。
本次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33,658.46万元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03,181.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减少503,181.58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帮助上下游供应商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提升上下游供应商的资金效率,合理规划公司资金安排,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符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资质条件的公司上下游供应商的贷款(供应链融资额度E信通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6.80亿元(含6.80亿),担保的申请期限为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经公司自查,公司于2020年11月与建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约定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上下游供应商的贷款(供应链融资额度E信通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3亿元,由于本次担保事项本质上为公司的融资行为,供应商的贷款金额实际占用公司的授信额度,公司经办人员按照公司融资借款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未提交履行相应担保审议程序,为审慎起见,公司根据上述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情况补充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公司上下游供应商,如深圳合田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湖南雅邦家具有限公司、南通市长城石材装饰有限公司、江苏耀源木业有限公司等。不包括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但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
(二)担保期限: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1、公司负责对参加此项贷款的上下游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以确保参加的上下游供应商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公司建立供应商档案,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对方以公司应付供应商款项做保障等反担保措施等。
2、对贷款资金的用途进行限制,专项用于向公司提供货物、劳务服务、流动等。
3、由公司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实施事前贷款担保风险的审核和事中督察、事后复核。
上述对外担保可以有效地帮助上下游供应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及实现风险共担,有效提升上下游供应商的资金效率,合理规划公司资金安排。对此项担保,公司采取了供应商资质准入、专款专用等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由于本次担保事项本质上为公司的融资行为,供应商的贷款金额实际占用公司的授信额度,公司经办人员按照公司融资借款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未提交履行相应担保审议程序,公司后续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规范有效监督与制衡,切实履行重大事项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经董事会补充审议后,该等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补充审议了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拟将该事项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我们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帮助上下游供应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及实现风险共担,有效提升上下游供应商的资金效率,合理规划公司资金安排。对此项担保,公司采取了供应商资质准入、专款专用等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由于本次担保事项本质上为公司的融资行为,供应商的贷款金额实际占用公司的授信额度,公司经办人员按照公司融资借款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但未及时向公司董事会上报,造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从而导致公司发生不合规行为。我们要求公司应吸取本次未及时审议的教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切实履行重大事项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防止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预计为13.58亿元(不包括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补充审议的对上下游供应商提供担保的5.6亿元额度),占公司2021年末净资产的258.79%,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担保额度为7.80亿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5.78亿元。截止目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约为11.57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净资产的220.48%,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担保余额6.74亿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4.83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的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聘任伍雨然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伍雨然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伍雨然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1、电线、传线、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证券事务部
伍雨然,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9年9月入职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截至本公告日,伍雨然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BOB全站。伍雨然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伍雨然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刘标先生、刘平春先生、蔡强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审计数据,公司2021年/2021年末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为: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03,638.8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38%;实现营业利润-594,437.9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04.8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8,805.8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12.51%。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针对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根据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结合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具体情况,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非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全文详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确定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人/年。因此本次会议只确认非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