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全站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BOB全站,重点查处“傍名牌”“搭便车”等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食品、建筑等行业领域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
2022年11月1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对南通嘉璐达贸易经营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发现一批印有“”“”“”等标识的针织帽。经核实,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商标未经商标持有人授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没收侵权针织帽2875个、侵权标签12700个,并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16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常熟市虞山街道凌然服装商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在未获得权利人“迅销(中国)商贸有限公司”装潢使用授权的情况下,在其网店页面使用优衣库门店照片及优衣库同款服装图片进行宣传。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常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16日,太仓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江苏兴竣祥进出口有限公司开展调查BOB全站。经查,当事人将宁夏宝丰聚乙烯6081(塑料粒子原料)灌装至中石油独山子昆仑聚乙烯8008(塑料粒子原料)外包装袋并对外销售。上述产品经权利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检验分析为侵权商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因涉案货值已达涉刑标准,太仓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BOB全站,已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
吴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吴江市范氏新型建材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混凝土砌块案
2023年2月27日,吴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吴江市范氏新型建材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生产销售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抗压强度项目不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11968-2020)要求。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吴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877.48元、罚款152409.60元的行政处罚。
吴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陕西精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使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案
2023年4月11日,吴中区市场监管局对某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卡迪欧”电热毛巾架431个,经商标权利人现场鉴定为商标侵权产品。经查,上述商品由陕西精睿装工程有限公司购进并安装。期间,当事人明知其采购商品属于侵权商品,仍坚持使用。
根据《商标侵权判定标准》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因涉案货值已达涉刑标准,吴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已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
2023年3月28日,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苏州小鉴猫传媒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对“得物”APP销售的某品牌围巾出具非正品鉴定结论后,多次在抖音平台发布宣称“得物”售假视频。经鉴定,上述围巾为正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16日,姑苏区市场监管局对姑苏区厘米西餐厅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向两名未成年人售卖酒水,并在店内饮用。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姑苏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2元并罚款15500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苏州绿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3年2月14日,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对苏州绿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对一批进口肉类进行切割、分装。经查,该批进口产品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通过简易分割制成小包装,并为其重新张贴产品标签,但未标注原生产批号和冷冻保质期。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以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三十二条以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作出警告、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12日,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对钟某某经营的淘宝网店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减肥产品中含有成分。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已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