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全站自称是鑫友装修公司员工的女子,出现在该公司向记者介绍装修相关的事宜马力 摄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建言献策。伴随“幸福沈阳 共同缔造”之花竞相绽放,沈阳市民的幸福感不断提升。但城市的快速发展,难免会存在不尽如人意的细节,我们希望广借民智,为缔造幸福沈阳、积极打造沈阳国际化营商环境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滴水之力,倾注民生——在华商晨报改版17周年之际,将持续推出大型系列民生热线周活动,倾听民意,助力破解民生难题。
继“房产热线周”和“缓解出行停车难热线周”之后,本报针对个人信息泄露等社会热点话题,推出“个人信息保护”民生热线周,关注群众关切和诉求。
移动互联网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巨大便捷的同时,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也日渐凸显。日常生活中,你是否有过类似经历:刚预订了一套房子,各种装修公司和私人贷款的推销电话就接踵而至;网上订购完机票,旅店预订、接送乘机等服务信息就纷至沓来;教育培训机构打来电话,能准确报出孩子的姓名……
这些失去保护,流入非法交易的个人信息,轻则成为烦人的推销电话、讨厌的垃圾短信,重则演变成贪婪的电信诈骗、失控的人肉搜索,个人信息的泄露为电信诈骗等活动提供了犯罪土壤。
为此,本报想借“个人信息保护”民生热线周,为您倾力解决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遇到的难题。
1.拨打华商晨报新闻热线.您还可向“华商晨报”微信公众号发送私信“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您的电话号码”。
对于您提供的线索,我们将派记者核实,能立即解决反馈的,我们将第一时间通知您。如果不能立即解决,我们将把您反映的问题或建议记录下来,统一汇总转给相关部门,将民生热线落到实处,争取做到条条有回复,件件有回音。
本报讯 (华商晨报记者 沈诚)“我购买商品房取完钥匙后,手机就没消停过,陆续接到装修公司电销人员打来的推销电话,我此前从来没有和他们打过交道。”
近日,沈阳市民张强(化名)遇到一件烦心事,买完新房领完钥匙后,他陆续接到近200个陌生电线成是推销装修的电话,电销人员对其个人信息了如指掌。
装修公司电线月底,张强在沈河区一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办完购房手续一个多月后,他陆续接到骚扰电话,多是装修公司工作人员打来的。
“装修公司的人开门见山,直接问我是不是买了一套商品房,家里需要装修吗?”张强说,电话中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竟然了解其购买商品房面积的大小,甚至对他的个人信息都了如指掌。
“我本以为骚扰电话不会再打来,没想到,装修公司仍然频繁打来。”张强说,他实在难忍骚扰电话,随后将装修公司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设在阻止电话名单中,没消停多久,电话又频繁打来。“这次他们不用固定电话了,换成了手机号。”
张强对骚扰电话进行了截屏,以此保留证据,根据张强的梳理,从去年1月以来,他一共接到了近200个骚扰电话。
张强称,他接到的这些骚扰电话中,多是装修公司工作人员打来的,其中涉及鑫友装修公司。
“究竟是谁偷走了我的个人信息?鑫友装修公司怎么得到我的信息?我拒绝了装修问询,为何他们还不断对我进行骚扰?”张强提出一连串的疑问。
5月25日,根据张强提供的“骚扰电线个电线个电话进行回访。记者以客户身份逐一拨打后,多数电话处于关机、停机和空号状态,仅有三部电话可以接通,接听电话人员均自称为装修公司的电销人员,专门向客户推销装修业务。
在记者拨通的一个电话中,接听电话的是一名女子,该女子自称是鑫友装修公司的员工,自称平时负责通过电话联系客户,手中有很多楼盘园区客户的信息BOB全站。
“客户信息具体哪来的我不太知道,但可以肯定是花钱买的,具体在哪买的就不清楚了。”女工作人员说,现在市面上有很多倒号的,装修行业不少公司掌握客户的个人信息,都在打这样的电话。
女工作人员透露,平时她只负责打电话联系客户,并不负责购买客户个人信息,公司有专门人员负责渠道,有的园区下钥匙后,就可以得到客户个人信息,但有的园区管理比较严,客户信息就不好弄到手。
女工作人员给记者留下了一部个人手机号码,同时提示记者,如果有装修需求,可以到鑫友装修公司滂江街附近的店见面详谈。
5月26日,根据女工作人员的提示,记者以客户身份来到鑫友装修公司滂江街附近的这家店面。
记者电话联系该女工作人员,对方称,其正在鑫友装修公司大东店,提示记者在鑫友装修公司滂江街附近的店面等候。
10多分钟后,女工作人员来到这家店面,同时介绍一名男设计师为房屋做装修设计方案。
对于电话销售涉及的客户信息,该女工作人员称,装修公司有渠道源获得客户的个人信息,具体渠道她并不知晓。
针对市民反映的买房后遭遇电线日下午,鑫友装修公司陈姓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鑫友装修公司并未向员工提供过有关新房业主的个人信息,员工获取业主个人信息均有各自的渠道,公司并不掌握。
陈姓负责人表示,女工作人员提及的花钱购买客户个人信息并不属实,现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有很多,比如:买房看房子时,买房人会在售楼处留下个人信息;到商场订购家具,也会留下个人信息。
陈姓负责人透露,还有一种情况值得注意,以前从事过售楼的人员掌握大量客户信息,后来将信息提供给装修人员,签订单子后可以获得一些提成。
上述负责人强调,作为装修公司的市场销售人员人脉较广,有人脉自然就有渠道,销售人员获得客户信息各有各的渠道,为了提升业绩,销售人员会积极联系客户,如果没有客户资源也不可能被公司聘用。
“如果没有这些销售人员市场也会乱起来,你想装修不知道找哪家去。”陈姓负责人说。
对于市场销售人员的管理,陈姓负责人表示,公司并不掌握市场销售人员获得客户信息的渠道,只要联系到客户签单就行。
陈姓负责人表示,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公司将开会研究措施,要求员工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从今年6月1日起实施,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和适用法律进行了进一步的明晰。
该司法解释明确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除了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以外,行踪轨迹等也被纳入。
该司法解释明确,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对于刑法相关规定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入罪10种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等。
另外,该司法解释同时明确,单位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之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